若地主不支持 市府就不做
都發局長沐桂新表示,這個區塊變更案在第三次通盤檢討時以區段徵收開發,因有爭議保留,這次沒有限定開發方式,但農業區變更商業區、住宅區中央一般會要求用區段徵收,市地重劃得專案申請,且不一定會通過,若絕大多數地主不支持,市府就不會做,居民要考量未來發展性。
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有十八個變更案,其中面積最大、最受矚目者為福林路南側、西側及鐵路用地東側所夾農業區及東側部份住宅區變更案。
農業區六十.九六公頃,將變更為住宅區十四.九四公頃、商業區四.四公頃、產業發展專用區卅七.一八公頃、公園用地兼滯洪池○.九九公頃、兒童遊樂場用地○.三六公頃、道路用地三.○九公頃;住宅區○.一一公頃將變更為道路用地。
地主向市議員吳顯森、蕭隆澤等人陳情,他們指出,如果用區段徵收方式開發,最多只能拿回五十%土地,用市地重劃開發最多可以拿回五十五%的土地,且多數房屋免拆除,他們反對區段徵收,如果政府非開發不可,他們希望能用市地重劃方式辦理。
地主盼用市地重劃辦理
沐桂新強調,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表達意見的公開展覽期剛結束,收到很多地主以書面表達出類似意見,經過苗栗大埔案風波後,區段徵收案如果有地主反對,那怕是個位數,市府就不會貿然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