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管婺媛╱台北報導】
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今上路。內政部表示,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,地政
士、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,可處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。至於相成交
相關案件,預估今年十月後就可供民眾查詢。
攸關全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的「地政三法」,即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
條例》、《地政士法》及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法,去年底三讀過關,經行政院核
定自今天開始實施。
從今起,不動產成交案件的買方、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,必須在買賣案
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、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卅日
內,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。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,地政士、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
買方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。
內政部指出,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,買方如有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
記,或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者,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