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一名女子,透過房仲介紹,花了4百萬元買下一戶電梯華夏,沒想到住
進去之後才知道買到的是凶宅,因此憤而向房仲業者和賣方提告,賣方表示,當
初是法拍買下這間房子,法拍公告上也沒註明房子是凶宅,覺得很無辜,但法官
認為賣方還是要負責,前屋主就算不知情,還是得賠償買方90萬元!
林姓女子透過房仲介紹,用4百萬買下這棟大樓的其中一戶,沒想到才剛過戶
,就得知買到的是凶宅,憤而向房仲業者和前屋主提告!同棟住戶:「(凶宅)就退
貨,如果不能退就要賠償,」房仲業者:「去凶宅網站查詢或是去網站上以關鍵
字去查,有的話都會查得到。 」
房仲業者喊冤,賣方脫售賣屋時,沒向他告知房子是凶宅,自己打聽大樓管理
員和派出所也沒有凶宅紀錄,至於前屋主范先生也說,當初是買法拍屋,在法拍公
告也沒有註明凶宅,
不過法官事後認定,凶宅屬於物之瑕疵責任,就算是屋主不知情房子事先出過
事情,不過也需要負無過失責任,因此法院判定,賣方得賠買方90萬元。
法官表示,房子傳出刑事案件是在11月4日,而院方點交的時間是在發生之前,
因此才不知道個案成了凶宅,而賣方本來就有義務對屋況調查清楚,提醒購買法拍
屋的民眾最好多打聽,對於太便宜的個案,也必須更加當心,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
,價錢差太多通常都會有問題!
台中法拍陽明房訊